公告日期:2026-04-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3号文),公司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64,633,440股,发行价格为14.5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3,001,889.6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417,214.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5,584,675.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12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10号)。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3,558.47
截至期初累计发 项目投入 B1
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含赎回) B2
项目 序号 金额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 B3 15.99
续费等的净额
项目投入 C1 50,669.87
本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含赎回) C2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 C3 776.71
续费等的净额
项目投入 D1=B1+C1 50,669.87
截至期末累计发 购买理财产品(含赎回) D2=B2+C2
生额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D3=B3+C3 792.7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43,681.3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3,681.30
差异 H=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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