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夏杰斌,自2021年8月27日当选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以来,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夏杰斌,1974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1996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绍兴市审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1999 年 10 月
至 2008 年 4 月,任绍兴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绍兴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所长。2008 年 5 月至今,任绍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独立董事。现任天洁环境
(证券代码:01527)独立董事,同时兼任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重大项目评审专家。2021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或委员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详细了解议案内容及背景,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独立、客观、严谨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董事会议和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内 出席股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股东会次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会议 数 数
9 1 8 0 0 否 3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负责召集主持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聘任公司审计室负责人等 34 项 议案;出席了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核定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等 3 项议案,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融资担保、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委托关联方进行工程建设、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 9 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2、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财务 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管理状况,对公司规范运作、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投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进展情况、内控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关注、监督,独立、客观、 公正地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另外,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和舆情,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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