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6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1702 证券简称:源怡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山东源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务部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该准则自 2017年 6月 12 日起施
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
公告编号:2017-024
1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
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24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
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2017年1-6月收到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利润表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源怡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源怡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源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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