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淼,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职,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男,1986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副教授、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教授。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武汉大学机器人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深圳手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武汉手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人形机器人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集成电路封装与集成共性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库柏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实际出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李淼 10 10 - -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除回避事项外);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也未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认
真审阅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发放方案。
2、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讨论公司战略规
划及业务布局,总结公司经营成果,详细分析行业竞争状况及发展趋势,运用专业知识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推动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并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内容进行了核查审议。
3、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拟聘任的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履职能力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核查。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
(四)报告期内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具体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及审计结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定期沟通,对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个人合理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新闻报道、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及回复情况,倾听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及诉求,广泛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董事、经营管理层良好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等状况,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优质发展提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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