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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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8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设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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