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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31:02 股吧网页版
盾安环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金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金平先生, 1962 年 6 月出生,博士学历,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动力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制冷学会理事会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理事和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数据中心冷却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制冷学会理事长;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能源计量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制冷》杂志副主编。目前兼任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刘金平 12 2 10 0 0 否 6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严格履行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 和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情况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4 4 0 0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2 次,重点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珠海格力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 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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