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股票代码:002011 股票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3年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的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力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上述协议将于2026年5月到期。为确保公司持续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公司拟与格力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项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前山金鸡路901号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54%。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格力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4,635,990.80万元,负债总
额为3,899,308.7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36,682.0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92,860.12万元,净利润为20,508.45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6年3月31日,格力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3,632,763.48万元,负债总额为2,886,876.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45,887.36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7,484.57万元,净利润为8,912.0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格力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定价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与格力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具体定价原则参见“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二)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格力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格力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事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
乙方在甲方开立存款账户,存款业务内容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单位通知存款等,存款日均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2.贷款业务
甲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拟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 15 亿元,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票据业务
甲方应在其提供的授信额度内为乙方提供不超过 6 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服务,开立承兑汇票免收保证金。
4.结算服务
甲方按照商业银行通行标准根据乙方指令为乙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本协议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定价原则
1.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大国有银行”)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且不低于甲方其他客户同类存款业务的存款利率。
2.贷款利率应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定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参考,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同期、同档最高贷款利率,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优惠条件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甲方能够给予与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
3.贴现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最高贴现利率,向乙方提供的贴现优惠条件应不低于甲方能够给予与乙方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