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信科技”)经公司审批,于 2022 年 11 月17 日与自然人郭燕签署《北京凯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郭燕关于内蒙古清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投资人民币2,700 万元收购郭燕持有的内蒙古清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阳能源”)18%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凯信科技持有清阳能源 18%股权。
后因市场环境变化,2025 年 6 月 10 日,凯信科技与郭燕签署《股权收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清阳能源未达成“合格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及后续回购安排进行了约定。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郭燕应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前向凯信科技支付补偿款,
计算标准为投资本金*6%*占用期间(不满一年的部分按照 6%的年利率并根据该不满一年部分实际投资天数对应的比例计算)。经计算本期补偿款(含税金额)=2700 万*6%*3=486 万元。
二、补偿款履行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补偿款 486 万元。上述款项将计入 2025 年当期
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5.57 万元,最终以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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