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王跃生)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跃生,男,生于1960年7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通讯出 委托出席次 投票情况(弃
姓 名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权、反对次数)
王跃生 6 6 0 0 0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本人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内,本人应出席2次股东会,因公未亲自出席2次股东会。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审计委员会6次会议,并遵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等;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每季度结束后均召开会议对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审计计划。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开主持了1次会议,并遵循《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提名委员会工作:向新一届董事会建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3 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提出了建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我们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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