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7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
跨市场证券账户转换
业务操作指引
2023 年 3 月
本操作指引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的含义如下:
中航电子 指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机电 指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 指 中航电子向中航机电换股股东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
的交易行为
托管机构 指 中航机电股份原托管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结算上海分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
特别提示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经中航电子和中航机电董事会审议,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经中航电子
和中航机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 25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
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获得无条件通过。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次
交易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1 号)。
由于中航电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中航机电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确保本次吸收合并顺利实施,尽快完成办理中航机电 A 股转换为中航电子 A 股涉及的账户转换操作业务,根据与各方沟通讨论的结果,形成本操作指引。
对于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部分业务安排如中航机电 A 股退出登记、中航电子新增 A 股登记等,按相关法律、规章及业务规则办理;涉及的账户转换操作业务按本业务指引办理,中国结算根据中航电子委托办理账户转换操作。
一、中航机电 A 股退出登记
中航机电已收到深交所《关于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188 号)。根据该决定,中航机电股票将于 2023 年 3月 17 日起终止上市并摘牌。
本次吸收合并的换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按照换股股权登记日
下午 3:00 深交所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航机电全体股东名册,中航机电股东所持有的每 1 股中航机电股票将转换为0.6647 股中航电子股票。
中航机电 A 股在退出登记时,投资者所持股份如在证券公司处存在非由中国结算实施登记的司法冻结或质押等情况,由证券公司将相关冻结信息告知中航电子。
二、申报沪市证券账户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近日向中航机电股份托管机构发布通知,相关托管机构
应根据通知的要求,在申报期截止时点(2023 年 3 月 31 日 15:00)前,尽快通
知投资者申报或确认沪市证券账户,按时完成沪市证券账户的报送,申报截止日后,及时告知投资者账户转换情况。
2023 年 3 月 17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中航电子的申请,依照中航
机电退市前的托管关系,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及对应关系自动建立结果信息发送至各托管机构的 PROP 信箱。
各托管机构应通过 PROP 信箱及时下载接收,组织投资者申报或确认沪市证券账户用于中航电子发行 A 股股份登记。
申报起始日(2023 年 3月 20 日)至申报截止时点(2023 年3 月 31 日 15:00),
各托管机构应及时通知投资者申报或确认沪市证券账户,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通知要求,收集并校验投资者申报的沪市证券账户,并在申报截止时点
(2023 年 3 月 31 日 15:00)前将投资者申报或确认的沪市证券账户通过 PROP
信箱报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为保证换股吸收合并事宜的顺利进行,提醒投资者做好如下工作:
(一)一般投资者提前做好沪深 A 股证券账户信息的确认工作
在换股股权登记日,个人、普通机构和私募产品(以下统称“一般投资者”)深市 A 股证券账户中仍持有中航机电股份的,中航电子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按照如下方案处理:
1、中航机电股票终止上市后,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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