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5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2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修订后的制度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相关制度修订、更名、废止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最终审批机构 最新修订时间 备注
1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2025 年 7 月 修订
2 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东大会 2025 年 7 月 修订
3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 2025 年 7 月 修订并更名
4 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 2025 年 7 月 修订
5 监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 - 废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生效之时起,公司原由监事会行使的《公司法》规定职权转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7月)、《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相关制度修订、更名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最终审批机构 最新修订时间 备注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股东大会 2025 年 7 月 修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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