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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15:59:06 股吧网页版
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9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36.69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29.0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17.42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11.59 亿元人民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10 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58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租赁”)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国金租赁申请的本金余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担
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8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在
2 亿元额度内与国金租赁办理约定的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2、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广州开发区 分行 ”)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
GBZ477560120250025),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蓝天”)向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18,5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
权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广州蓝天在 18,500 万元人民
币授信额度内与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1,830.12万元人民币。

3、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
简称“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如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智慧”)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6,25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7年1月30日期间如东智慧在6,25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民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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