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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14:13 股吧网页版
协鑫能科: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曾鸣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曾鸣 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19年6月18日起担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8月15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15日期间(以下简称“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曾鸣,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数字经济专委会副主任,中国能源研究会数字技术与产业专委会副主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区块链专委会副主任,中电联合会综合能源服务与售电分会副会长,IEEE PES能源互联网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9年度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会议召开次数和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8 股东会召开次数 5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8 0 0 否 1(参加年度述职)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了2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2024年年报之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章节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中小股东反馈信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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