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罗正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5年1月24日起担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罗正英,195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6月加入苏州大学,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苏州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MPACC教育中心主任,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国际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研究员,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会议召开次数和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1 股东会召开次数 5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1 0 0 否 4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内部管理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购买及出售资产、募集资金、内控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了指导。在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换届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相关人员和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查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主持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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