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19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楼水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8 人,代表股份 262,039,7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4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57,177,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0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8人,代表股份 4,861,7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4 人,代表股份 5,157,56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9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8人,代表股份 4,861,7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6%。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董事施文忠因工作原因请假),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362,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反对 626,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9%;弃权 5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0,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649%;反对 626,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85%;弃权 5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6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61,369,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4%;反对 614,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弃权 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7,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122%;反对 614,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17%;弃权 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360,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9%;反对 623,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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