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项目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信和平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 号),公司以总股本 346,325,336 股为基数,
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截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
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897,600 股,发行价格为 4.04 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 100,160,748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4,649,421.9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53,102.05 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 号”《验证报告》,经其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75,592,304.55 元,其中,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
329,143,118.48 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 30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东信和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并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专项存储情况
根据《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会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美景支行、中信银行 珠海五洲花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 444000903018010078443 29,143,118.48
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 8110901012700817687 0.00 2022 年 8 月 10
日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50201040031684 0.00 2021 年 5 月 26
珠海香洲支行 日注销
合计 29,143,118.48
注:1、公司对“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了该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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