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肖作平)
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肖作平先生,1975年出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CPA),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004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管理学(财务学)博士学位;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清华大学金融学博士后研究(2006年7月被西南交通大学破格晋升为教授);2007年4月至2018年10月西南交通大学会计学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0月至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兼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并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2.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会上依据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 通讯方式出席
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肖作平 6 1 5 0
3.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5年度共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并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5.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通过参与专项沟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深入交流,对重点关注事项充分研讨,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度,督促会计师严格规范开展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充分履行在定期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中的监督职责,确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通过持续有效沟通,进一步推动公司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与内部治理水平。
6.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以及与董事会秘书不定期交流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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