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信和平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 号),公司以总股本 346,325,336 股为基数,
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截至 2019 年 2 月 19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
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897,600 股,发行价格为 4.04 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 100,160,748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4,649,421.9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53,102.05 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 号”《验证报告》,经其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于2019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754,032.14 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22810 号”)。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
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 2020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1 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该
事项已经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司将“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节余 募集资金 863.08 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
户进行了注销。
5、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
造升级项目”结项。该事项已经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8 月 13 日,公司将“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395.56
万元存放于公司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6、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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