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6-1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考所处地区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行业特征、公司规模、同行业平均水平、市场薪资等因素综合拟定,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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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所定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周期和结果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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