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7364 证券简称:梦之城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8年6月15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在资产负债表中删除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其整合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以及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以及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在利润表“财务费用”下新增“利息费用”与“利息收入”项目,分别反映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确认的利息收入。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告编号:2019-009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因公司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采用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不利影响。经公司监事会慎重讨论并决议,同意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告编号:2019-009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55,700,209.51 0 55,700,209.51 0%
负债合计 28,989,253.53 0 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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