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4-10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3-014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3年4月8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3,857,2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50000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63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1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
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5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8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93,857,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70,171,52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
16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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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3年4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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