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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化工: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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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

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制订了

相应的内控制度,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和控

制公司风险,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使之更有利

于提高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09 年

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在此基础上对公司

的内部控制作出自我评价。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安徽省人

民政府皖府股字[1998]第1 号文批准,由和县农药厂及其内部职工庆祖森等263 名自

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并于1998 年2 月13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

记,股本为1,008 万元。根据第六、七次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01 年5 月、9

月先后办理了股权结构的变更手续,变更后的股东由庆祖森等17 名自然人组成。2001

年12 月31 日,根据第八次股东大会决议,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股字[2001]第16

号文批准,本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增资扩股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

股东由庆祖森等17 名自然人、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组成,变更后的股本为4,500 万元。2004 年6 月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93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2,000

万股,并于2004 年7 月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4 年8 月3 日在安徽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股本为6,500 万元。2005 年10 月

28 日,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700 万元,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2,800 万元。经历次股权变更后,截止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 -

24488.1 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945.53 万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542.57 万元。

(二)组织架构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

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

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

公司下设职能部门: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技术中心、采购部、生产

部、营销中心、证券投资部、审计部、物资管理部、质量部、安全部、环保部、国

际贸易部等职能部门。

(三)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营范围:农药、化工产品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本

公司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部件及技术进口。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根据所处行业、经营

方式、资产结构并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一套贯穿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各层面和各环节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

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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