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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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全体董事承诺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
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
者查阅 2004 年 6 月 22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 上海证券报》
的 本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及 刊 载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网 站
( http://www.cninfo.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概 览
1、 股票简称: 华星化工
2、 深市股票代码: 002018, 沪市代理股票代码: 609018
3、 总股本: 6,500 万股, 其中, 可流通股本: 2,0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
股本: 2,000 万股
4、 发行价格: 8.55 元/股
5、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6、 上市时间: 2004 年 7 月 13 日
7、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8、 保荐机构( 上市推荐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有
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 2004] 93 号), 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 法人股及
自然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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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的第一大股东庆祖森先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 在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也不要求或接受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该股份”。
第三节 绪 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和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并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
股票上市公告书》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而编
制的,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和本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9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5 日
采取全部向深市、 沪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发行了 2,000 万人
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5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4]59 号文《 关于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批准, 本公司 2,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将
于 2004 年 7 月 1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股票简称“ 华星化工”, 深
市股票代码为“ 002018”。
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6 月 22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和《 上海证
券报》 上刊登了《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招股说明书正文及其附录刊载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前述招股文件刊登距今不足三
个月, 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 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文件。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 中文名称: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HUAXING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2、 法定代表人: 庆祖森
3、 注册资本: 6,500 万元( 正在办理变更手续)
4、 成立日期: 1998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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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所及邮政编码: 安徽省和县乌江镇 238251
6、 电话及传真: (0565)5393908 5393908
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uaxingchem.com
8、 电子信箱: hxinfo@huaxingchem.com
9、 经营范围: 农药( 凭许可证经营)、 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品) 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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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