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3-05-24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3-021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3]202号文核准,采取向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52,253,700股,根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的要求和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结果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728,685,018股,
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1,015,3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和律
师费用等)21,0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9,955,3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3年
5月8日出具的会验字[2013]158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林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
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内容约定
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为12256801040004295,截止2013年5月22日,专户余额为1,003,028,30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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