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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2 18:22:32 股吧网页版
*ST华信: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8-06-07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8-059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定于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

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5、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5.01、选举陈秋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孙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6.01、选举彭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蔡宝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罗守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

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1

日及 2018年 6月 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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