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9-10-27
- 1 -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09-031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9 年10 月23 日《证券日报》刊登署名文章《华星化工监事减持1100 万股涉
嫌违规:缘起在限制期内进行交易》一文,文章标题和文中提及“而公司的第三季
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10 月28 日。在04 年公司上市时第一大股东庆祖森所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222%,第二大股东谢平占总股本的18.778%,但到了今年6 月
30 日,伴随其每年连续不断的减持,深交所的资料显示这对翁婿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已经分别下降到14.470%和8.630%。而今年的10 月28 日,庆祖森和谢平还将分
别有659.10 万和455.95 万股的华星股票解禁”等内容均存在不实。
二、澄清声明
针对上述报道,公司董事会特作如下澄清:
1、2009 年10 月9 日,监事会主席周玉生先生卖出“华星化工”股票1100 股,
均价10.02 元/股;而本公司2009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09 年10
月27 日,周玉生先生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卖出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制度,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
负面影响,公司对其作如下处罚决定:
(1)责令周玉生同志书面检查,并上报公司董事会;
(2)公司没收其本次违规卖出股票的全部所得,计人民币11,022 元;
同时公司要求,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
认真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制度。
2、公司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09 年10 月27 日。
3、公司前两大股东庆祖森先生和谢平先生,公司未上市前其所持股份分别占公
司股份总数29.22%和18.78%;2004 年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2000 万股,2007- 2 -
年公司向十名投资者定向发行了1860 万股,由于公司股份总数的增加,庆祖森先生
和谢平先生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被释稀,分别为14.47%和8.63%。截至2009 年
6 月30 日庆祖森先生和谢平先生所持股份占公司数份总数仍为14.47%和8.63%,并
未减持股份。
4、2009 年10 月28 日,限售股份持有人庆祖森先生和谢平先生各有9,886,500
股解禁,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10 月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09-027 号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刊分别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