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变化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的目的:为提高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2、投资期限及金额: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委托理财的内控管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实时关注金融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理财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中列报,具体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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