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已经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项基本要素。
风险管理,是指围绕总体战略目标,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培育良好风险管理文化,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 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战略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三)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实现资产安全;
(四)确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战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机制,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员参与、全流程覆盖,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
程,覆盖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防范关口前移,加强风险事前防范和过程管控。
(三)制衡性原则。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与公司经营规模、发展阶段、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充分衡量实施成本与降低损失、预期效益间的关系,立足实际,选择适当风险管理策略和有效成本控制。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 董事会职责
(一)审定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对制度的有效性负责。
(二)监督管理层建立、实施和维护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
(三)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四)审批重大风险应对方案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计划。
第七条 管理层职责
(一)组织建立、实施和维护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向董事会汇报制度执行情况。
(二)制定具体的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流程,确保制度落地执行。
(三)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识别、评估各类风险,及时整改发现的缺陷。
(四)配合董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一)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对公司重要营运行为(如生产运营、采购销售、投资融资等)、下属公司管控、财务信息披露和法律法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
(三)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识别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汇报审计结果。
(五)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九条 各业务部门职责
(一)作为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执行主体,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流程。 (二)识别本部门业务环节中的潜在风险,制定并执行风险防控措施。
(三)配合内部审计机构的检查工作,及时整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四)向管理层及内部审计机构反馈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优化建议。
第三章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内容与流程
第一节 内部控制的内容与流程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指组织文化以及其他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涵盖治理结构、机构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