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五年度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121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818 号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京新药业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京新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评价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京新药业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政策详情请参阅 (2)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对财务、销售等部门员工进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行访谈,了解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方法。
之(二十六)所述。 (3)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025 年 度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4)获取销售台账,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与
3,979,528,685.40 元,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 会计记录是否一致。
业绩指标之一,产品销售收入的发生和完整, (5)对于出口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很大影响,从而存 销售发票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对,确认是否存在异常。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 (6)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本期销售金额及期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收入确 末应收账款余额;对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7)检查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8)对收入进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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