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捷资源投资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
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 3 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条适用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定义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
总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
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较长时(30 个工作日以上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总经理人选。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运用、交易事项、签订重大合同和提供担保等
事项的权限,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超越其职权范围。
第十条 总经理在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劳
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
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合同、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前景等重要信息,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
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下列工作:
(一)就分管范围内的业务管理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领导下执行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二)按照有关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三)协助总经理负责其功能领域内短期及长期的法规、政策的研究;
(四)制定经营计划,并负责协调部署各职能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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