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都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新上任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勤勉的履职原则,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之后,本人持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都尉,1977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专业),专
职律师。曾就职于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2009 年 5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浙江欣
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浙江欣泰律师事务所主任。2025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未召开
股东会。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事会会议 现场出席 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未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王都尉 1 1 0 0 0 否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四)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报告,并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有力维护内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充分配合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发生。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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