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林志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新上任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务,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于2025年12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之后,本人持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志斌,198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就职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2016年4月至今担任台州鸿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未召开股东会。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事会会议 现场出席 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未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林志斌 1 1 0 0 0 否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并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四)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紧密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事项、年度外部审计、内控建设等方面内容。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门报告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审计工作安排;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积极沟通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重点,并就关注问题询问注册会计师、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充分了解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充分准备。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除
了出席董事会,本人也于2025年12月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生产、管理和技术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了公司对各产品线的战略规划到具体的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情况,询问了解了公司有关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等方面,并与审计机构现场沟通了年报审计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了各项资料和信息,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顺畅的沟通,我们亦密切关注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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