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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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6CDAA2B034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特高新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 以 及 相 关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并 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 出 具 了
XYZH/2026CDAA2B0208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海特高新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海特高新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海特高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特高新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说明(续) XYZH/2026CDAA2B034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专项说明仅供海特高新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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