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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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许兵伦、朱晓刚、钟德超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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