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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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关于对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XYZH/2026CDAA2B034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特高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 XYZH/2026CDAA2B0208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保留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 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海特高新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11 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海特高新公司对联营企业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芯科技)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83,200.00 万元,2025 年度确认
投资收益-8,080.23 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41,854.20 万元,减少利润总额 49,934.43万元。
如海特高新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其他重大事项”所述,根据法院判决及仲裁委员会裁决,海特高新公司对华芯科技有权提名 3 名董事、华芯科技董事长应从海特高新公司提名的董事中选出、华芯科技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人选担任、华芯科技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人选担任。在法院作出判决、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至今,海特高新公司相关权利未得到执行。海特高新公司已对华芯科技、青岛海岳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及侵害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诉讼。
专项说明(续) XYZH/2026CDAA2B034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上述相关事项的影响,海特高新公司管理层在对华芯科技 2025 年 12 月 31 日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作出认定时,仅能参考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出具的估值报告的估值结果,鉴于该报告仅采用市场法一种评估方法,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华
芯科技 2025 年 12 月 31 日股权价值的可收回金额,故我们无法就海特高新公司持有的
华芯科技 2025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
受上述相关事项的影响,我们也无法就海特高新公司对华芯科技 2025 年度投资收益的确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仅限于与长期股权投资事项相关,预期不会导致海特高新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或影响海特高新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具有广泛性,故此,我们发表保留意见。
二、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 2025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如上文所述,我们无法对海特高新公司就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报表项目的确认获取充分、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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