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总裁工作细则
(2026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及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总裁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 公司总裁层包括总裁、业务线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执行委员会秘书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设置公司业务线总裁若干。公司设总裁一名,或由董事会指定的一名业务线总裁履行总裁职责。总裁、业务线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高级副总裁、副总裁管理人员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业务线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执行委员会秘书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总裁的任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裁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九条 公司应和总裁层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公司章程》和总裁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聘任合同执行。
第三章 总裁职责与分工
第十二条 公司业务线总裁分别按照业务线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各司其职,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工作。
第十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及执行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总裁根据执行委员会的授权范围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公司战略要求,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行使下列职责:
(一)公司高级副总裁根据公司董事会聘任履行职责;
(二)公司副总裁在总裁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三)完成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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