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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1 18:47:01 股吧网页版
ST易购: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2026年3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

(2026 年 3 月修订)

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规范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明确本公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除担保以外的项目投资、资产经营、证券投资、风险投资、融资贷款、资产处置等事项)及重大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1、投资额(包括收购、兼并、出售、抵押资产等)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含 10%)的决策程序:由总裁提出投资方案,并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估论证,再报董事长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

董事长审批权限内,若投资额绝对值较低,可由总裁按照《总裁工作细则》规定的权限决定。

2、投资额(包括收购、兼并、出售、抵押资产等)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20%(含 20%)之间的决策程序:总裁提出投资方案,董事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再报董事会批准。

3、投资额(包括收购、兼并、出售、抵押资产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的决策程序:总裁提出投资方案,董事会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报董事会通过,再报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4、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标的相关的同类投资,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 1-3 项规定。

5、公司进行资产处置(含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含 30%)的,除应当披露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

并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6、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含委托理财),其决策程序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7、属于关联交易的投资,其决策程序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从严执行。

二、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公司实行董事长对公司财务负全责,总裁向董事长负全责,财务负责人在总裁领导下协助管理公司的财务体制。

1、公司财务制度由财务负责人组织拟定,经总裁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
2、利润分配(包括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提出,总裁审核,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3、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4、公司借款(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增中长期贷款)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理控制借款规模,把握借款筹资时机,防止资金短缺与过剩。

(2)合理控制公司负债水平,有效规避财务风险,保障股东收益。

(3)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方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4)公司的融资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单笔借款金额(包括贷款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和新增中长期贷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下(含 10%)的,由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20%(含 20%)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以上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自然年度内公司累计借款发生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后的借款应由董事会审批,累计借款发生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的借款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已按照该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公司授权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

财务管理总部资金管理中心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借款业务的开展。

5、公司对外担保的批准权限,规定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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