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3:09:22 股吧网页版
ST易购:董事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等有关规定,第八届董事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并续聘立信负责公司 2025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

1、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蕾、杨晓雷

2、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第八届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立信、天衡的履职情况作出如下评估:

公司与立信签订了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担任主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执行了审计,
以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公司与天衡签订了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担任参审所对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事务所间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天衡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1、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年报审计完成前,立信、天衡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发送工
作进展简报或通过现场会议汇报审计进展。

2、2025 年 12 月 23 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等审计人员
列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等相关事项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安排》。

3、2026 年 3 月 11 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等审计人员向
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审计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审计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计划,按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按期提交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4、2026 年 3 月 23 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等审计人员与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专项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展、企业经营概况、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汇报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汇报并进行问询及讨论,并对审计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继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计划,按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按期提交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5、2026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负责审计工
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等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并就审计意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审计委员会委员关注的问题进行汇报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立信、天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1、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上审计委
员会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会计师续聘事宜,审计委员会要求提供审计团队名单、资质证明、核心人员审计项目数量、审计费用等信息,并与管理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