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17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4、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1 元/股(含本数)。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1 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6,000.00 万
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998,5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8%;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3,0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499,25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二、相关股东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有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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