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1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且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回购交易金额的 90%);
3.贷款期限:期限 3 年;
4.贷款用途:仅限于公司回购股票;
5.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20 日止。
公司取得上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实际使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与用于回购的自有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金额的上限,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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