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7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8975 证券简称:鑫泰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事项,鉴于该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公司申请自 2019 年 6 月 21 日起停牌, 暂定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0 日,并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9-021)。
截至原定最晚恢复日 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申请暂停转让事宜
尚未处理完毕,公司原定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最晚恢复转让日无法恢
复转让。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申请
并或批准,预计公司股票最晚恢复转让日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18 日、2019 年 8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15
公告编号:2019-040
日、2019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27、2019-029、2019-030、2019-031、2019-038)。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重大事项系上市公司华宏科技(代码:002645)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刘卫华等 20名自然人持有的鑫泰科技 100%股权。经双方友好协商,暂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78000 万元至 84000 万元之间。在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后,交易各方将根据评估结果对交易价格进行最终协商确认,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截至目前,本次收购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并按要求及时、公平、公正地披露收购进展情况。导致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重大不确
定性事项已基本消除,现公司申请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开市其恢
复转让。
特此公告。
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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