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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08:24 股吧网页版
分众传媒: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6-01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中联资产评
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所涉及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
联沪评字[2026]第 44 号)(以下简称“加期评估报告”)。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报告。

经加期评估验证,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 937,000.00 万元,较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
果未发生评估减值。加期评估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变化。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
减值,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亦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加期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影响。

本次交易加期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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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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