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于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3.1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按法人主体)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思源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上海思源光电有限公司、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思源弘瑞自动化有限公司、江苏聚源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聚源油箱有限公司、江苏省如高高压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思弘瑞电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思源驹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合继控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如高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整流器厂有限公司、常州思源东芝变压器有限公司、上海稊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思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江苏思源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江苏如高配网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思双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源胧软件有限公司、江苏思源中压开关有限公司、江苏思源电池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思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思源低压开关有限公司、烯晶碳能电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上海思源瓦能科技有限公司、如皋思源瓦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思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思源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思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同瑞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智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思源电池技术有限公司、Sieyuan Electric
(India) Private Limited、SECH AG、Sieyuan Electric International DMCC、Sieyuan
Electric HK International Limited、Sieyuan Electric (Mexico) Co.,Ltd、Sieyuan
Electric (Kenya) Co.,Ltd、Sieyuan Electric (Zanzibar) Co.,Ltd、SIEYUAN ELECTRIC
COLOMBIA S.A.S、SIEYUAN ELECTRIC AUSTRALIA PTY LTD、Sieyuan Electric Hungary Korlátolt
Felelsség Társaság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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