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侯向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任职情况
侯向京:男,汉族,1957 年出生,毕业院校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87 年获中国律师资格,拥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并在香港年利达、安德慎、丹敦浩等国际律所担任顾问或高级顾问,早期任职于中信集团中信律师事务所及美国纽约海特律师事务所。曾任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华兴银行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4 4 0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拟增选的独立董事和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作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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