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北京市财政
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
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大错报风险、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致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3、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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