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黄家耀
本人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黄家耀,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 法学硕士,专职执业律师。
1983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在汕头大学法律系读法律学专业,获法学
学士学位,1987 年 7 月至 2002 年 2 月在汕头经纶律师事务所工作,
1993 年 8 月至 1995 年 2 月期间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进修经济法学专
业,1997 年 1 月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汕头分所工作,2004 年 11 月至今在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汕头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委员会委员。2025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
出席,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无召开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 1 次,会议内容主要是:2025 年 8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1)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内部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定期召开会议,审阅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利用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最新进展,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工作时间达到 5 个工作日(公司 2025 年 8 月
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