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3 18:49:42 股吧网页版
苏泊尔: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56,72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3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所在业务单元的相关业绩未达到基础目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整体达成率为 89.45%,故公司需进行注销的股票期权为 56,720 股。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详细信息可参见 2025 年 10 月 24 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