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人2025 年任期内的相关会议,仔细审核了董事会中审议的相关重点事项,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本人现将 2025 年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 Jean-Michel PIVETEAU,工商管理博士、政治科学硕士。担任 CFI 金融咨询公司
高级顾问、法国 BAOBAB 监事会副主席、法国对外贸易顾问委员会董事会成员。历任法国巴黎银行董事长中国顾问、法国巴黎银行中国高级顾问、法国巴黎银行行长(亚洲及中东地区多国)。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对 2025 年任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 2025年任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保持独立性。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亲自出席会议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委托出席会议情况:无;
3、无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4、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亲自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认真履行成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本人积极参加相关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并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审计报告,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2025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两次审计委员会,我们认可公司在审计工作上的改善情况。此外,在年度董事会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就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沟通、监督内审项目与举报案件、外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续聘等方面汇报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认真履行成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本人积极参加 2025 年任期内的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在劳动力发展情况、人工成本及员工报酬、长期激励计划、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组织架构与人才发展等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
2025 年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针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进行了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追加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5 年度第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并和毕马威年审会计师进行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结果沟通。
四、对重点事项的审议情况与特别职权的行使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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