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4月29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276号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和献中先生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3 人,代表股份 270,199,44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7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8,518,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22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9 人,代表股份 21,680,8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94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9 人,代表股份 21,680,80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9 人,代表股份 21,680,80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4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邓玉杰、杨金晶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752,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4%;
反对 25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8%;弃权19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33,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66%;反对 25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561%;弃权 19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3%。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 2.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742,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9%;
反对 25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8%;弃权20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23,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26%;反对 25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561%;弃权 20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3%。
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是
提案 3.00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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