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健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持续健康运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企业持续、健康、稳定的高质量发展。2025 年,公司不断强化内控管理,系统开展了内控体系的优化提升工作,形成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汇编》等成果并发布执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等内部控制目标,满足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提高会计信息及管理信息质量,树立和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诚信和稳健的良好形象。依据国家五部委发布的基本规范、配套指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管理和评价的相关制度规范。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国家五部委发布的基本规范、配套指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并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由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和索道运营、文艺演出、酒店管理和餐饮管理四大业务板块,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4.48%,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95.1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与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子公司管理、筹资业务、投资业务、资金运营管理、采购业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索道运营管理、酒店运营管理、文艺演出、餐饮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控制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一)战略风险。主要包括:国内外政策法规风险、战略决策风险、投资决策风险、成长性(扩张及新业务开拓)风险;
(二)运营风险。主要包括产品价格风险、原材料成本风险、行业内竞争风险、客户及供应商信用风险、销售风险、采购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自然灾害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产品质量风险、附属企业管控风险;
(三)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资金流动风险、财务报告风险;
(四)合规风险。主要包括:关联交易风险、员工道德操守风险、经营活动
超越授权风险、经营活动违法违规操作风险。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如公司层面、业务层面、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一)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制度,构建了健全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